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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
分类等级 认定依据
A1类: 诺贝尔奖获得者(不含和平奖) 中国国家 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A2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省级顶尖人才。
A3类: 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生奖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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