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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 20: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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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青木123 于 2024-12-2 22:3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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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武汉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和中共武汉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委员会的通知5 i" U* g3 G( |- e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硕博士培养体制改革,促进产教融合,加快建成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学院,校党委决定
7 ?! L$ k! v! I+ _& ?1.成立武汉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和中共武汉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委员会。2.武汉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设院长1名(校领导兼任),执行院长(中层正职)1名,副院长(中层副职)3名。中共武汉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委员会设党委委员7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武汉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为学校新体制二级单位,学院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以培养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博十研究生为主,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 U" M3 z9 n% `2 ^+ W7 G! s& }1.研究制定卓越工程师学院发展规划,建设校企理事会管理、企业项目牵引、产教深度融合运行机制,制定完善相关政
3 c/ K. c' ], ^0 e- [4 W策制度。
0 b9 s. T- U4 E; D2,.负青实施工程硕博十培养模式改革,落实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思政教育及只常教育教学管理、校企双导师队伍建设
% ^0 n; G% K( b( q1 {+ @/ ~/ Y等工作,建立健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与质量保障等全过程教育管理服务体系。3,推进校企联合培养工作。推进校企共同实施订单式、项日制人才培养,开展校企共建的产教融合特色项目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模化组织产教对接活动,协同建设类企业级别的仿真环境及工程技术实践平台;协调校企共同落实联合培养教学、科研、生活所需的空间设施等配套条件。/ U5 u! x5 \% n
4.开展工程教育交流合作。联合国内外相关高校、企业和机构,建立国内外工程前沿科技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夏令营。
% `4 A! ^" J9 x; j论坛等活动,邀请工程科技领军人才和企业一流工程师开展教学指导,促进交流合作。 [0 z4 q7 f8 W2 w- n; I
5.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 ?( d# z1 P0 T: [8 i3 i四、学院设综合办公室(理事会秘书处)、项目合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3个内设机构,各设主任1名、副主任18 P0 ]6 x# Y, T5 I+ C
名。
0 G4 m" T! K/ ], G/ [五、核定学院管理人员编制20个,其中10个为事业编制(含双肩挑人员),10个为校聘非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根据, j2 Y" v% j/ Q( s: R2 h! G
学生规模按规定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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